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詐騙金額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數字貨幣被騙是可以立案的,但是網路詐騙錢款追回困難,被騙的錢雖然有追回的可能,隻是幾率並不高,需要受害人能夠高度的配合相關部門的檢查。畢竟在目前的網絡詐騙案件中調查取證很難,想要破案難度更高,破案的時間會比較久。作為受害人需要積極的提供更多的信息和警方取得聯係,能夠盡快的追回損失,如果在短時間內警方沒有進展,不需要過於的著急,等到警方破案之後將贓款追回,就可以彌補你的損失,但是最終能夠拿回的機率並不是很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汙、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利用信息網絡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製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製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