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查詢光明網顯示,賣虛擬U幣賺了200萬,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數額達到三千元,構成詐騙罪,需要負刑事責任。u幣交易是違法的,根據法律規定,組織者、經營者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屬於傳銷。U幣是虛擬幣,國家法律不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