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是新技術並不是變相傳銷,隻是由許多傳銷組織聲稱為“區塊鏈”,實際上並未有任何技術,隻是打著“區塊鏈”的名頭行傳銷之實罷了,國家已經多次發布公告打擊此種傳銷行為。以下為新華網報道區塊鏈傳銷:
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亦存在安全性風險,火爆背後有“別有用心”的誇大造勢。隻有去除華而不實,區塊鏈才能回歸真正的應用價值。
投資8萬元,三個月後變80萬元?深圳警方破獲了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在區塊鏈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騙下,數千名投資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額高達3.07億元。在區塊鏈的“神秘麵紗”下,不法分子借機動起了歪腦筋,區塊鏈淪為詐騙、傳銷等經濟犯罪的“招牌”。
為何區塊鏈屢屢被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歪用”?除了“不明就裏”,區塊鏈技術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來,隨著監管力度加大,炒幣風氣的降溫給區塊鏈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如今區塊鏈商業“應用”落地情況如何?《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近日對此進行了調查。
當交易平台承諾的三個月“資金釋放期”屆滿而工作人員卻開始在QQ群“踢人”的時候,家住深圳市寶安區的唐海燕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學的介紹下,投資8萬元買了一種名為“普銀幣”的虛擬貨幣。“對方說這個貨幣是當下最先進的區塊鏈技術,有藏茶作為抵押物,還給我看了‘技術白皮書’,我也不懂區塊鏈,就沒仔細看。”
雖然對於區塊鏈、虛擬貨幣都不了解,但高額的投資收益令唐海燕充滿了期待。她告訴記者,發行“普銀幣”的公司會定期對該虛擬貨幣按1比10的比例進行拆分,這意味著,每次拆分就會使投資者手中“普銀幣”的價值擴大10倍。隻要經過一次拆分,她投資的8萬元,就相當於買到了價值80萬元的“普銀幣”,在交易平台上賣出即可獲得巨額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規則,剛購買的“普銀幣”不能馬上交易,必須在平台上凍結三個月之後才能迎來“釋放期”。然而,當三個月時間過去之後,唐海燕不僅沒有等到翻倍的資產,凍結在平台上的8萬元也無法用於交易了。
“其他投資者開始在QQ群裏質疑這項投資的真實性,結果公司工作人員竟然把這些投資者一個一個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說。
事實也證明了唐海燕的直覺。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偵破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詐騙資金高達3.07億元。在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正是以“區塊鏈+藏茶”的模式發行虛擬貨幣,套取公眾存款,唐海燕是數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調查發現,該公司宣稱,投資人可將“普銀幣”放到虛擬交易平台“聚幣網”上買賣,以此賺取差價
。實際上,其買賣價格的變動是該公司使用投資人的投資款進行幕後操作,並一度將“普銀幣”的價格從0.5元拉升至10元,讓投資者嚐到一些甜頭。當大量投資人進場之後,該公司通過惡意操縱“普銀幣”價格走勢不斷套現,最終導致投資人手中的“普銀幣”毫無價值。
2018年以來,打著區塊鏈的旗號從事詐騙、傳銷,已經成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濟南警方端掉了一個打著“西部開發”“國家扶貧”“原始股”“區塊鏈”“電子商務”為幌子的傳銷團夥,抓獲主要嫌疑人十餘人,凍結涉案賬戶百餘個,查獲涉案資金3億餘元。
濟南警方介紹,惠樂益電子商務公司以國家正在大力發展大數據產業為由,在網絡上設計了假的虛擬盤,並發布所謂的“寶幣”“貴幣”等多種虛擬貨幣。
他們先是以贈送為幌子,向新加入的傳銷人員贈送一定數量的虛擬貨幣,每枚價格在幾十元,然後通過人為操縱將虛擬幣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幾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員加入,最後再通過所謂虛擬幣“貶值”的周期波動進行“割韭菜”,周而複始,最終達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當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獲了一起打著區塊鏈旗號的特大網絡傳銷案。據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鄭某出高薪組織網絡平台管理員張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傳銷、網絡傳銷為手段,以每枚3元的價格在“消費時代”網絡平台銷售虛擬的“大唐幣”,並操縱升值幅度;
同時在國內外多個城市召開推介會,吸納會員,根據會員發展下線情況,設置28級分管代理,僅僅18天,該團夥就共發展注冊會員13000餘人,目前已經查明該案涉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涉案資金高達8600餘萬元。
騰訊安全聯合實驗室發布的《騰訊2017年度傳銷態勢感知白皮書》稱,近段時間以來,各類境外資金盤、虛擬幣、ICO(區塊鏈項目首次公開發行代幣融資)項目層出不窮,其中隱藏了非法發行、項目不實、跨境洗錢、詐騙、傳銷等諸多風險,造成大量資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盤、跑路或者失聯,投資者往往投訴無門,損失難以追回。比如百川幣、馬克幣、貝塔幣、暗黑幣等。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在廣東、山東、上海等地采訪了解到,大多數人知道區塊鏈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裏”,對於區塊鏈的具體功能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用來“投資理財”“買賣貨幣”的,也有人認為是“和蒸汽機同等量級的重大發明”,一些創業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這“千載難逢的致富機會”。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正是由於人們對區塊鏈的認識存在諸多誤區,才導致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渾水摸魚誤導廣大投資者。
其一,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截至去年底,國內ICO參與人數和交易總量已實現翻倍增長,大量數字貨幣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將更多普通百姓卷入高風險投資。
許多行業自媒體、名嘴大咖與發行方、數字交易所等結成利益同盟,為“空氣幣”項目站台背書、製造輿論。去年12月,人民銀行等九部門將ICO定性為“涉嫌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采訪中,不少人對本刊記者表示,代幣的存在為區塊鏈技術發展構建了一套權益機製,這套機製對激勵區塊鏈應用繁榮是不可或缺的。“過去5年的市場實踐證明,沒有權益機製的區塊鏈應用,就像沒有連上互聯網的電腦、沒有貨幣的市場經濟,應用場景和發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資人說。
實際上,以比特幣為代表的代幣僅僅是最早驗證區塊鏈技術的一種產品,兩者之間並不能劃等號,而且代幣的存在已對區塊鏈的發展產生顯而易見的負麵作用。
百度區塊鏈總工程師肖偉對本刊記者說,ICO暴富神話動搖區塊鏈技術人才研發定力,動輒幾百倍回報的炒幣暴富神話考驗著區塊鏈技術研發人才的耐心。“圈內曾經一起做區塊鏈技術研發的‘戰友’很多轉去發幣了,現在還能堅持做技術研發和應用的少之又少。”
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黨委書記許澤瑋說,在中國禁止ICO的背景下,國內很多宣傳做區塊鏈應用的初創公司都是“掛羊頭賣狗肉”,將原本毫無價值的代幣經過概念包裝圈錢融資。“ICO汙染了創新創業良好氛圍,創造了一種可投機的產品,不少年輕人不好好琢磨創業,都在琢磨發幣,這讓大家有了一夜暴富的幻想。”
目前,越來越多的業內人士開始思考,區塊鏈的發展是否一定要依靠發行代幣來實現激勵。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大剛告訴本刊記者,所謂激勵機製僅僅是項目方為自己發代幣找的理論依據而已。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長霍學文也認為,區塊鏈如果不擺脫發幣困境,就永遠找不到合法落地的機製。
其二,區塊鏈並非萬能,安全性存在風險。區塊鏈通常被認為可以實現三個方麵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區塊鏈上的數據不可篡改、不可偽造,數據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過程可溯源,可實現責任精準追蹤;第三,區塊鏈內嵌的智能合約可以基於契約自動執行,從而提高工作效率,減少違約風險。業內普遍認為,區塊鏈在金融、物流、貿易等領域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
事實上,區塊鏈並非萬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認為,根據其密碼學的特性,在區塊鏈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論上需要掌控超過51%的節點才能實現。當區塊鏈中的節點足夠多時,這種大眾廣泛參與的信任創設機製就難於篡改。
然而在現實中,數字貨幣交易所頻頻被攻擊甚至失竊。2018年6月20日,韓國Bithumb交易所在官網發布公告稱,交易所遭受黑客攻擊,被盜走價值350億韓元、約合3200萬美元的加密貨幣。
被稱為中國第一代“黑客”的季昕華說,區塊鏈會不斷麵對攻擊,數據上傳到鏈的過程容易發生信息泄露。也有業內人士擔心,量子計算的超強運算能力一旦實現,也將對區塊鏈產生直接衝擊。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特約研究員趙鷂對本刊記者說,學術界早在2013年就證實了區塊鏈並不是完美的,存在不少“作弊”的策略。隻要有足夠的經濟激勵,控製超過51%節點的攻擊不隻存在於理論上。
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曾光說,區塊鏈技術本身並不具備不可替代性或顛覆性。“一些不法分子誇大區塊鏈的作用,以此來說明區塊鏈具有巨大的投資價值,這是值得廣大投資者警惕的。”
其三,區塊鏈火爆程度並不完全真實。數據顯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過300家主要關注ICO項目的自媒體出現,成為一個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現象。
“這些自媒體大多數獲得交易所負責人、幣圈投資人的資金支持,其報道的客觀獨立性很難保證,大部分是鼓吹ICO和炒幣,過度拔高數字貨幣前景,為問題項目的非法集資創造了輿論傳播的便利。”許澤瑋說,一些區塊鏈自媒體投資人本身就是ICO項目投資人,其盈利模式是收取軟文費用和項目推廣費用,成為代幣發行的輿論幫手,還有個別媒體發展成代投機構,從中牟利。
2018年8月24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了一則風險提示,提醒廣大公眾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原文如下:
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網絡化、跨境化明顯。依托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範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服務器搭建網站,實質麵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控製實施違法活動。
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二、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隻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
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征。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係。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
參考資料來源:新華網-區塊鏈緣何成傳銷詐騙推手
參考資料來源:鳳凰網-幣圈監管升級!五部委發風險提示:以區塊鏈之名行金融詐騙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