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追回的可能,但概率很低,但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政府相關部門的重視。網絡詐騙案件一般比較難破,調查取證不方便,破案時間會比較長,不利於追回受害人損失。
2.作為受害人,積極主動聯係警方,提供盡可能多和詳細的助於破案的信息,有利於盡快抓到罪犯,追回損失。若警方短時間內無進展,也不要太過於著急,耐心等待同時汲取教訓,不要再次上當受騙。
3.待警方破案後如果追繳回了贓款可能性返給你,如果追不回贓款贓物你的損失是沒有地方來彌補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中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