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發行或收購,然後高價賣給接收者,賺取差價,叫割韭菜!
3月26日,國家審計署在其公共賬戶上轉載了王夢醒的文章《虛擬貨幣審計方法》,對當前虛擬貨幣問題提出了風險提示和審計方法。
文章提到,審計抽查60個平台發現,所有實際上都沒有其聲稱的技術和任何貨幣功能,所謂的幣值平台自行控製,平台吸引投資者加入後,通過操作幣值對投資者持續吸血,往往影響人數眾多,涉案金額巨大。
根據文章的總結,目前的虛擬貨幣主要包括四種操作方法。一是構建虛擬貨幣,涉及欺詐的特點明顯;二是通過編造故事和設計模式吸引投資者的注意;三是具有多種違法犯罪特征;第四,虛擬貨幣犯罪活動與地下銀行密切相關。
文章如下:
一、構建虛擬貨幣
涉眾詐騙特征明顯。各種虛擬貨幣平台普遍存在比特幣確保其貨幣價值不易操縱區塊鏈去中心化一些聲稱是本幣的技術也以國際組織和跨國金融集團命名,而另一些則直接將中國人民銀行正在研究和推廣的數字貨幣技術與本幣混淆,用於背書,迷惑性極強。審計抽查60個平台發現,所有實際上都沒有其聲稱的技術和任何貨幣功能,所謂的幣值平台自行控製,平台吸引投資者加入後,通過操作幣值對投資者持續吸血,往往影響人數眾多,涉案金額巨大。
通過編造故事
設計模式吸引了投資者的注意。自2015年以來,虛擬貨幣市場至少經曆了互助盤挖礦機拆分盤等待操作模式。
互助盤互助盤核心技術是以平台創建的虛擬貨幣為投資載體,投資購買虛擬貨幣稱為提供幫助,賣虛擬貨幣叫得到幫助。投資者(買方)在確定投資額度的基礎上,由係統匹配賣出虛擬貨幣的投資者(賣方)。係統匹配時間為1至14天。在等待匹配期間,賣方可以享受每天1%的投資收入,這反映在賬戶中增加的虛擬貨幣中。匹配成功後,買方需在72小時內將款項轉移給賣方,並上傳付款憑證,賣方還需在72小時內確定款項。到目前為止,賣方已完成投資利潤退出,買方身份已轉換為賣方,並等待係統再次匹配下一個購買虛擬貨幣的投資者,以便循環。
挖礦機
挖礦機投資者通過網站指定的交易平台購買虛擬貨幣,然後用虛擬貨幣租賃礦機,由聲稱在國外的礦機托管機構代替挖礦。礦機分為不同等級,租賃期為一年。在租賃期內,根據不同的投資水平,投資者的賬戶反映在每天增加不同數量的虛擬貨幣,其承諾的年度虛擬貨幣回報高達數倍。
拆分盤
拆分盤主要運營模式是人為構建一套以美元計價、價格在一定範圍內循環往複、數量可翻倍的運營體係。比如虛擬貨幣價格從0.2美元開始,每賣出100萬虛擬貨幣,漲0.01美元,貨幣價值漲到0.4美元後拆分,即投資者手中的虛擬貨幣數量翻倍,然後價格恢複到0.2美元。進入下一輪交易和拆分。事實上,這些故事和模式是罪犯吸引投資者精心編寫的賣點,當舊謊言不能編圓,舊模式不可持續時,卷錢逃跑,然後編造新模式,新虛擬貨幣繼續作弊。
三是具有多種違法犯罪特征
虛擬貨幣作為一種新興事物,常用於從事非法犯罪活動,通常集中控製少數個人或公司賬戶吸收、轉移資金,通過互聯網媒體建立金字塔銷售網絡擴大資金規模,技術通常具有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資金欺詐、組織、領導金字塔銷售活動、場外非法交易平台等非法甚至犯罪活動的特點,但不同於各種非法犯罪活動,在偵破具體刑事案件的過程中,很難定罪。例如,大多數虛擬貨幣宣傳都有動態收入,即線下開發獲得相應比例的份額。例如,大多數虛擬貨幣宣傳都有動態收入,即線下發展獲得相應比例的份額。投資者的首次投資也必須通過領導人在線操作。在數據分析中,資本流動也是典型的金字塔結構。這符合組織和領導傳銷活動的罪行按一定順序形成等級,直接或間接以開發人員數量為報酬或返利依據,引誘或脅迫參與者繼續開發他人參與,騙取財產的描述。然而,由於虛擬貨幣是一種虛擬事物,在實際定罪中以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的名義,要求參與者通過支付費用或購買商品和服務獲得加入資格這種犯罪構成要素不太一致。
四、虛擬貨幣犯罪活動與地下銀行密切相關
在現實生活中,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服務器往往放置在國外,即國內欺詐和海外數錢,以便提前跑步。在利用虛擬貨幣向公眾籌集大量資金後,幕後量資金後,利用地下銀行等非法手段將資金轉移出境,手法隱蔽,不利於監管。即使投資者發現自己被騙了,因為資金已經出境,交易數據無法獲取,根本無法追索,最終也隻能是人財兩空的結局。例如,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在吸收超過10億元的資金後,將大部分資金轉移到地下銀行組織,地下銀行通過對敲(即在境內外設立兩個資金池,在境內收款後通過境外資金池支付)等方式將募集資金轉移到境外。各種犯罪活動交織在一起,形成了犯罪的上下遊利益鏈,不利於監督,也給後續案件的調查增加了難度。
虛擬貨幣的審計方法
1、利用大數據分析數據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應用是查處所有涉及大眾問題線索的必不可少的環節。大數據、高平台、寬視野、活思維也是處理這些問題的應有之義,虛擬貨幣的重大問題線索也不例外。在目前的情況下,由於銀行數量眾多,銀行數據標準不統一,給數據分析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因此,審計人員需要建立一個標準表,總結最需要的數字段,首先標準化不同銀行的數據,並在統一標準的數據。這種做法雖然前期工作量非常煩瑣、龐大,但是為後期進行數據分析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為充分發揮數據作用提供了保障。同時,近年來,基於便捷高效的優勢,經過多年的發展,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市場份額不斷提高,已成為中國支付服務市場的重要補充力量。由於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管理不夠嚴格和標準化,給犯罪團夥留下了空間。他們利用支付平台收集和轉移資金,這也使審計人員難以分析數據。這就需要深入研究問題線索中涉及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銀行清算平台的數據分析,將相關數據與第三方支付平台切斷的資金流連接起來,形成不可避免的數據網絡。
2、找到幕後的實際控製人為了避免監管甚至法律製裁,虛擬貨幣的幕後操作員經常設置許多防火牆。籌集資金的銀行賬戶是通過購買身份證等手段找到的馬甲,如果將這些馬甲作為問題線索的主體,最終結果往往是打草驚蛇人去樓空,同時還有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的服務器放置在境外等問題。因此,如何找出幕後的實際控製人,是查處這類重大問題線索的關鍵問題。例如,在調查和處理虛擬貨幣問題線索的過程中,發現絕大多數賬戶在吸收資金後迅速分散和轉移資金,隻有一個賬戶基本上隻流入資金而不流出,流出隻用於購房、購車等消費。在數據分析的基礎上,再加上擴展調查,審計師可以提高鎖定幕後操作員的成功率。在提高審計信息準確性的同時,也可以為公安機關後續案件調查提供有力幫助。
3、認真對待問題的定性由於現行法律法規不適用於這種違法犯罪手段的定性,虛擬貨幣手段具有多種違法犯罪的特點,給審計人員上報材料時如何定性、交給哪個部門帶來了很大的困難。例如,在處理虛擬貨幣問題的線索時,審計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移交公安機關,最終公安機關以組織、領導傳銷罪立案,但根據現有的審計手段,傳銷最難收集證據。
探索其財經溫馨提醒:炒幣有風險,投資要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