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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允許虛擬幣交易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虛擬貨幣是指非貨幣當局發行的虛擬商品。它不具有法定補償和強製性的貨幣屬性。它不屬於真正的貨幣。比較著名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以太幣等。

網友谘詢:

國家允許虛擬幣交易嗎?

貴州眾貫律師事務所石波律師解答:

虛擬貨幣沒有任何擔保組織,法定貨幣是有國家信用和國家強製權力擔保的。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虛擬貨幣是指非貨幣當局發行的虛擬商品。它不具有法定補償和強製性的貨幣屬性。它不屬於真正的貨幣。比較著名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以太幣等。

市場上的虛擬貨幣主要有四類:由遊戲運營商開發,供玩家在網絡遊戲中作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遊戲幣;由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信工具發行,供本運營網絡空間內使用的專用虛擬貨幣;既可以在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內使用,又可以向非發行主體購買商品和服務的交互式虛擬貨幣;基於密碼學和現代網絡P2P技術,通過複雜的數學算法產生的,特殊的電子化的、數字化的網絡密碼幣。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製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貴州眾貫律師事務所石波律師解析:

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業務、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

從事虛擬幣交易的個人或者單位,可能要麵臨兩種法律後果。

(一)民事責任。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最直接的後果就是投資人簽署的各類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的合约無效,出賣人需返還投資人投資款。

(二)刑事責任。虛擬貨幣交易形式,都是通過買賣、發行虛擬貨幣獲取資金。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通過這種形式獲取資金,隻要達到定罪標準,一定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法律依據】

《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

(一)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具有非貨幣當局發行、使用加密技術及分布式賬戶或類似技術、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點,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業務、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對於開展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石波律師簡介

石波律師是貴州眾貫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以紮實的法律功底、嫻熟的法律技巧、豐富的辦案經驗為廣大客戶提供了高效、優質的訴訟及非訴訟法律服務,為客戶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得到廣大客戶的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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