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比特幣的供給有限,上限為2100萬枚。隨著開采量的增加,比特幣的可用數量逐漸減少,同時電力消耗也在增加。然而,比特幣的價格上漲並不能僅用開采成本的上升來解釋,因為比特幣在不同價格水平下的價值並沒有明顯區別,這使得傳統資產邏輯在比特幣上難以適用。
3. 盡管比特幣自發行以來價格已上漲超過兩千多萬倍,但其價值增長的原因並不清晰。近期比特幣價格的迅猛增長,很大程度上與其“潛力”有關,即大量黑錢可以通過比特幣洗白,或者隻要比特幣未被正式取締,它就可以被用作一種“影子”銀行體係。
4. 比特幣等數字貨幣不產生實際價值,其交易本質上是零和遊戲,即一個方的盈利必然來自另一個方的虧損。在價格飆升時,投資者紛紛湧入,看似賺取了利潤,但實際上並未將資本撤出,一旦有投資者離場,亂緩市場狀況可能迅速轉變。
5. 對於各國政府而言,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對金融監管構成了挑戰。這些問題包括比特幣價格波動導致的杠杆效應和泡沫風險、市場操縱的可能性、便於洗錢等刑事犯罪活動汪陪大、對匯率政策的潛在影響,以及其支付功能對法定貨幣地位的潛在威脅。
6. 比特幣的交易本質上是零和遊戲,買入方的資金來源必然是賣出方的資金流失。這與曆史上的鬱金香泡沫類似,人們都期望通過交易獲得利潤,而忽視了潛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