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該通知明確指出,虛擬貨幣並不具備與法定貨幣相等法律地位。
3. 作為溫馨提示,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國境內並未批準任何數字貨幣交易平台。
4. 在中國,投資者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數字貨幣交易的自主權。
5. 應答時間記錄為2021年12月31日,業務如有最新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