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限價交易:投資者可以設低於市場價格的買入價格,或高於市場價格的賣出價格的委托,當市場價格波動到其設定的價格時,即成交。當設定的價格和市價偏離較大時,容易出現無法成交的結果。
3. 市價交易:以當時的市場價成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證投資者買賣指令及時成交,但與此同時,市價委托下單前投資者無法預知其交易價格,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一般來說,行情波動越劇烈,市價交易的成交價格不確定櫻餘性風險越大。
4. 計劃交易:持倉後,可以設置計劃交易來止盈止損,預先設置止盈觸發脊啟滾價和止盈委托價,止損觸發價和止損委托價。當最新的成交價格達到設置的觸發價格時,即將計劃委托單送入市場。
5. 成交的基本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旁明則。較高的買入價格優於較低的買入價格成交,較低的賣出價格優於較高的賣出價格成交,當委托價格一樣時,掛單時間較早的委托單優於掛單時間較晚的委托單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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