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將成為未來的數位礦權】
德州的礦業權不僅代表法律權益,更是文化象徵與遺產遺產,其背後蘊含著撤銷的歷史意義。這些權利讓礦權人因開採碳氫化合物而累積財富,同時承擔著為後代繼承這些資產的責任。德州人堅守「永不出售你的礦物權」的原則,獲得了對這些權利的重視。礦物權賦予了業主開發地下資源的能力。德州
自1866年州憲法以來,就賦予了民眾開發地下礦產和碳氫化合物的權利。德州法律規定,礦權屬於地表權,礦權所有者通常可以與專業公司的礦業產權協議來開發資源。Vaclav Smil 在《
如何《世界真正運轉》一書中指出,我們現代生活的標準物資大規模使用化石燃料,這些燃料提供了我們文明所依賴的基本材料:水泥、鋼鐵、塑膠和模組。全球約17%的能源用於生產這些關鍵材料,而目前尚無可取代這些材料的其他能源。
比特幣和礦物權在多方面具有共通性。它們都具有警示性,比特幣的目標被限制在2100萬枚,而礦權則涉及稀有的地下資源。市場價值由供需動態決定,兩者渴望買賣或轉讓。比特幣和礦權同樣具有去中心化特性,比特幣運行於去中心化網路,而礦權則代表了全球分配的資產。
隨著經濟發展,比特幣成為儲存價值的主要方式。當製造商和產業公司使用比特幣進行大額交易時,比特幣的市場供應將變得有限,而未來比特幣將成為全球經濟運作的關鍵。擁有比特幣,就像擁有未來經濟的礦權一樣,具有決定全球經濟命運的強大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