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五位朋友返貧。
第一個朋友因家被拆除損失了一百多萬元的補償金,並全額買了一套期房。誰知道等他來的時候已經太晚了,房子已經是一片廢墟,現在只剩下地基了。拆遷費就這樣從我的錢包裡溜走了。
第二個朋友與別人合夥開了一家超市,投資70萬到80萬元。然而,每天的營業額還不到1000元。除去水費、電費、水費等人工費,他已經一年沒拿到錢了,超市也快要倒閉了。
第三個朋友,因為當時喝醉了,又因為講義氣,借給發小100萬幫他解圍。結果,發笑投資失敗,公司破產。距離他拿回錢已經很多年了,他仍然處於訴訟之中。第四個朋友通常很忠誠,不希望別人對他說好話。別人只要稱讚他幾句,他立刻就出名了。結果,他為同學做了擔保,借了80萬多元。該同學因無錢還款而逃跑,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個朋友仍然是老師。他每天謀生,把賺到的錢都投資在股市上。全家人仍住在單位分配的一個房間和一個客廳,花了30多平方公尺。這是一檔持續貶值的股票。所以,一個人要成為富翁,必須具備兩種能力,一是能夠賺錢,二是能夠留住錢。否則,你就會像上面五位朋友一樣,賺錢靠運氣,賠錢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