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等多部門對以“金融創新”“區塊鏈”為名的非法金融活動發出風險提示。這些活動通常打著“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的旗號吸收資金,實際上並非基於真正的區塊鏈技術,而是利用區塊鏈概念進行非法集資、傳銷和詐騙,其資金運轉難以持續。
3. 公眾應理性對待區塊鏈技術,不要輕信不切實際的承諾,並樹立正確的貨幣和投資理念,增強風險意識。
4. 一旦受騙,應立即到公安機關報案。
擴展資料:
1. 虛擬貨幣騙局通常網絡化、跨境化明顯,利用互聯網和聊天工具進行交易,通過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擴散迅速。
2. 這些騙局常租用境外服務器,針對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控製操作。
3. 騙子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有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並代為投資,很可能是一種詐騙。
4. 這些非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大。
5. 騙子利用熱點概念炒作,編造複雜理論,利用名人效應宣傳,以“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隻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極具誘惑性。
6. 在實際操作中,騙子通過操縱虛擬貨幣價格和設置提現門檻非法獲利。
7. 騙子還通過ICO、IFO、IEO等名目發行代幣,或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隱蔽性較強。
8. 這類行為涉及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多種違法行為,通過炒幣升值和發展下線獲利,吸引公眾投資,並不斷發展人員加入,擴充資金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