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北京網路法院承認產生人工智慧案件中的人格權
在 2024 年 4 月 23 日的公告中,中國北京網路法院對被告使用配音員的聲音訓練產生人工智慧的行為做出了不利於其的判決。具體而言,法院認為,被告利用配音員的聲音訓練人工智慧語音產生器,因語音產生器輸出的聲音與配音者的聲音相似,侵犯了配音員的人格權。該法院早些時候裁定人工智慧生成的圖像擁有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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