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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長鵬洗錢宣判推遲至 4 月30

幣安創始人趙長鵬的宣判推遲至 4 月

西雅圖聯邦法院週一宣布,幣安創始人兼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因洗錢罪名的宣判已重新安排在 4 月 30 日。趙原定於 2 月 23 日宣判。

經過美國當局的長期調查,趙承認違反了《銀行保密法》,並於去年 11 月辭去幣安執行長職務。這項承認是幣安與美國政府達成的 43 億美元和解協議的一部分。此外,趙也同意處以 5,000 萬美元的個人罰款。

目前,趙在美國仍處於保釋狀態,並繳納了 1.75 億美元的保釋金。在去年 12 月的一項裁決中,美國聯邦法院對趙實施旅行禁令,並拒絕他訪問杜拜的請求,理由是擔心潛在的飛行風險。

根據聯邦指導方針,趙面臨最高 18 個月的監禁,而美國檢察官認為,這位前執行長最多可能被判處 10 年監禁。

檢察官在 11 月的一份文件中表示:「現實情況是,指導方針範圍的上限可能高達 18 個月,美國可以自由地主張任何最高法定最長 10 年的刑期。」 。

趙長鵬洗錢宣判推遲至 4 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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